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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文化

-2021-

12/06

09:52

编辑:本站

【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 雪中送炭正当时

为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与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和检察履职结合起来,西塞山区检察院围绕群众需求坚定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为群众带去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线索之源来于 “细”

11月上旬,西塞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在进行财产刑执行检察过程中,发现某一起盗窃案中,判处被告人返还被害人对应受损金额,但因被告人王某某无财产可执行,裁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检察官在查阅法院执行卷宗中发现,该案被害人喻某某,68 岁,家住农村,被盗电动摩托车及存放摩托车后备箱的现金价值 7000 元,数额虽然不是特别大,但考虑到被害人年迈、居住在农村,这笔款对于被害人来说不是小数目,于是检察官决定找到被害人进一步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

调查走访作于“实”

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同被害人所住地村委会领导的交谈询问中得知,喻某某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家有8口人生活,目前她还在外打零工补贴家用,在其打零工的超市门口,检察官向被害人喻某某了解被盗财物执行情况,并实地察看其家庭生活状况,喻某某说:“案子几年了,被盗的钱物也没有退还给我,真是不晓得怎么办了啊!电动摩托车是赊帐买的,我车上的钱也是借来给我老公交住院费的,当时发现电动摩托车被盗时我晕倒差点死过去了,我哥哥给我写诉状,来回跑了好几趟,也没得啥子结果,我真是不晓得咋办了。”

暖心救助成于“公”

11月下旬该院决定对喻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后报经西塞山区政法委审核同意对喻某某给予司法救助。每一起司法救助案开展的背后都是秉持 “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根本宗旨,每一起司法救助案的成功办理都是源于细致入微的检查,避虚重实的调查,依法公正的程序才得以完成,每一起司法救助案也是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