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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11/17

12:09

编辑:本站

【我为群众办实事】心理疏导敲开涉罪未成年人心门

“因为无知我触犯了法律,对别人造成伤害,今后我一定会积极改正,努力学习一技之长,靠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11月12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邀请两名心理咨询师为一起抢劫案件的两名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勇于面对现实,积极改正错误,提高自我认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据悉,被告人李某、冯某均为15周岁的未成年人,两人为了赚钱,通过“仙人跳”的方式实施多次抢劫,最终被公诉机关以犯抢劫罪起诉至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在案件移送到法院之前,两人已在看守所羁押了6个月。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吴翔和法官助理陈玉洁仔细审阅案卷材料与社会调查报告,积极与李某、冯某的亲属电话沟通,了解到两名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有个人、家庭及社会等各方面的综合原因。两人自我认知能力差,心理承受能力弱,案发后一度不想面对现实,对案件审理有一定的抵触情绪和惧怕心理,思想顾虑较重。为此,法官专门邀请了两名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在开庭审理前为两名被告人进行专业心理疏导。同时,安排他们与家属亲情会见,减轻思想压力。

在法院的少年家事审判中心心理疏导室,两名心理咨询师以朋友的方式和被告人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当前感受以及今后的打算等,详细分析了他们存在的错误认识和心理问题。疏导当场,未成年被告人打开心结,敞开心扉,讲出了心中的担忧,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两名心理咨询师表示一次心理疏导并不意味着结束,而是开始,今后他们会持续跟进,关注两名未成年被告人的心理健康,帮助他们走好今后的人生之路。

近年来,西塞山区人民法院严格贯彻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用心探索创新有利于未成年犯教育和矫正的工作模式,通过庭前疏导、庭审教育、判后帮教的全流程审理模式,妥善处理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努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