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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9/23

02:59

编辑:本站

【我为群众办实事】夫妻离婚探视难 温情执行帮助父女团圆

“感谢法院!如果不是你们,我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看到孩子······”近日,黄石市西塞山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探视权纠纷案,申请执行人余某终于和五年多未见的女儿团聚,并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2016年,申请执行人余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因性格不合协议离婚,女儿由女方王某抚养。离婚后,因余某及其家人看望孩子时,均遭到王某阻拦,为此,余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某协助其行使探视权。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定了行使探视权的时间、方式。调解书生效后,王某仍未按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履行,无奈之下,余某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郑安强考虑到这是一起探视权纠纷案件,不仅涉及到家庭纠纷,还关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若只是简单的强制执行、机械执法,不仅不能达到案结事了的效果,此后也将面临执行难度变大的困境。为此,他多次联系王某,了解到王某与余某隔阂较大,积怨很深。为妥善处理好此案,郑安便从多角度入手,不断寻求化解矛盾的突破口。一方面他从情理角度出发,告知王某,探望女儿是余某的法定权利,她有义务配合,同时也希望她能理解余某作为父亲想见孩子的心情;另一方面积极联系双方的父母及亲属,请他们居中协调,助力矛盾化解。


经过郑安强多次耐心疏导,答疑解惑,双方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王某愿意配合余某按照调解书确定的内容行使探视权。郑安强趁热打铁,马上安排探视,余某特地从深圳赶回黄石,在法院的调解室里,余某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儿,亲情在父女间流动。

法官后语
家事案件的执行,“执”的是法,“行”的是情,情法结合方能实现较好的执行效果。本案中,承办人没有简单地照本宣科,强制执行,而是深入了解矛盾产生的缘由,从亲情入手,与法律结合,多方协调,化解纠纷。情助法,法帮情,“法”解决了双方的纠纷,“情”融化了双方的矛盾,情法并举让家事案件执行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