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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03/23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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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把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都办成铁案!政法机关坚守法治定力依法惩治黑恶犯罪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百姓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威胁。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全面吹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集结号。
  
  3年多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政法机关掀起强大攻势涤荡污浊、清除毒瘤、打“伞”破“网”,进一步明确法律政策,坚守法治定力,坚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格裁判标准,用证据说话,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除恶务尽依法惩治
  
  在近300个日夜的办案中形成650多万字材料,专案组人均休息时间不足15天;通过严把证据标准,积极引导侦查,提出补侦意见1300多条,在原有400册卷宗基础上,增加补侦卷宗1000多册;每页纸每行字都浸透着干警的心血……说起山西李增虎案的办案历程,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王忠感慨万千。
  
  该案中,山西省人民检察院选派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在精准把握案件定性、不枉不纵的司法理念指导下,高效完成对提起公诉的84名涉黑被告人的指控,实现庭审“零失误”“零停顿”,所有被告人均被法院依法判决有罪,首犯李增虎被判处无期徒刑。
  
  春雷破空,罡风荡涤。北京石凤刚案、海南黄鸿发案、山西“小四毛”案……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南霸天”“北霸天”被连根拔起——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专项斗争以来,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3万余件22.6万余人,结案率99.4%,重刑率达34.5%。对孙小果、陈辉民、尚同军、黄鸿发等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头目依法判处死刑。坚持“打财断血”,依法判处财产刑并追缴、没收违法所得,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373.7亿元。
  
  “打不尽豺狼绝不收兵,逃犯不清零不收兵。”政法机关发出强音:哪怕涉黑恶犯罪嫌疑人逃到天涯海角,也要将其捉拿归案——
  
  公安机关先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百日追逃”和“逃犯清零”专项行动,对每名黑恶目标在逃人员逐人成立追逃工作组,积极开展国际警务执法合作,一追到底。截至今年1月底,涉黑涉恶在逃人员已到案5768人,到案率达99%。
  
  惩腐拔伞、除恶务尽。一系列深挖彻查的雷霆举措,猛药去疴,让黑恶势力“保护伞”无处遁形——
  
  山西太原开展“两个一律复核”工作,凡查处黑恶势力但未见背后“保护伞”的一律复核、未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的一律复核。浙江杭州完善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坚持“一案三查”,实现“伞”“网”“链”查深查透。辽宁大连运用定期协商会商、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协同交叉办案等工作机制,确保所有涉黑涉恶案件“黑”“伞”一起打。
  
  截至去年12月,全国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案件81366起,处理97802人,其中厅级干部315人、处级干部4913人。
  
  明确准绳依法办案
  
  “扫黑除恶法律政策视频培训为广大基层一线执法办案人员提供了一次难得的‘网交流’‘云沟通’机会,使大家对法律政策文件领会的更透、把握的更准、运用的更自觉。”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宋鹏深有体会。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全国扫黑办牵头制定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等9个法律政策文件。把有无“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作为审查判断恶势力的重要标准;单纯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而实施的违法犯罪,不作为恶势力案件处理;加大对黑恶势力实施“软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一项项细致入微的规定,既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又防止人为拔高认定标准、扩大“打击范围”。
  
  2020年,全国扫黑办举办三次扫黑除恶法律政策视频培训,每次培训都设3000余个分会场,全国累计有30余万人次参加培训。通过引用70多个涵盖基层执法办案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的案例,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确保专项斗争始终沿着法治轨道深入推进。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既不降格处理,也不人为拔高。”这是政法机关对人民的庄严承诺。随着专项斗争全面深入推进,大批涉黑涉恶案件进入起诉、审判环节,各地政法机关坚持依法严惩,打好起诉审理“法律战”。
  
  江苏省检察机关建立涉恶案件的明示、分析制度,公安机关认为属于涉恶案件应当移送审查起诉的,在移送材料中加盖“涉恶案件”印章,同时进行分析研判。检察机关重点围绕认定案件“涉恶”的事实证据审查,及时对案件性质认定分歧与公安机关沟通。
  
  江西省检察机关建立“24小时解决分歧”机制,对存在分歧的案件,办案检察院经协调达不成一致的,在24小时内向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上级院在48小时内下沉实地指导协调解决。
  
  黑龙江省法院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实行院庭长办案机制,探索异地办案、集中管辖等系列措施,提升办案质效,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做到依法、准确、从快、有力惩处涉黑恶犯罪。
  
  严格程序保障权利
  
  “杨某占羁押期间在医院接受治疗,虽然日常交流没有问题,但他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病情不稳定,离开医疗监护容易出现危险。”不能间断的治疗遇上不可缺席的庭审,让主审法官犯了难。
  
  在征得杨某占本人及其主治医生同意后,2020年6月29日,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将杨某占等20人涉黑案的庭审现场通过内网延伸至杨某占的病房,开始了一场既严肃又有温度的庭审。
  
  质证、辩论、陈述……首犯杨某占进行了长达1小时40分钟的自行辩护。网络庭审画面流畅、语音清晰,杨某占的诉讼权利丝毫未受影响。
  
  专项斗争中,江苏、安徽、福建、湖南、黑龙江、陕西等地政法机关多措并举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庭审前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庭审中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益。
  
  安徽桐城法院为年龄偏大的被告人安排医务人员待命,为聋哑被告人提供手语翻译并指定辩护人;湖南嘉禾检察机关审慎办理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严格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的理念……公正司法有力度有温度。
  
  福建法院着眼审判资源整合、审理程序优化,建立“大案联办、难案精办、简案快办”的审理模式,以刑事案件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为抓手,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维护被告人诉讼权利,坚决守住防范冤错案的法律底线。
  
  各地政法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牢固树立人权保护理念,严守诉讼程序,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全力推进涉黑涉恶案件刑事辩护全覆盖,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剑锋所指,打准“七寸”。一桩桩“钉子案”“骨头案”被依法办理,一个个黑恶分子被绳之以法,黑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被彻底摧毁。政法机关将乘势而上、乘胜追击,持续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做到露头就打、打得彻底,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