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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

-2025-

12/10

08:54

编辑:本站

工资结了 库存清了 大冶法院“以销代偿”巧解“薪”结



“工资到手了,还帮服装店清了库存,真是两全其美!”历时数月的欠薪纠纷,最终迎来了暖心的结局。三个月前,大冶法院调解室内,陈某、冯某、柯某与何某四位女工,与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某服装店老板熊某相对而坐。一场关乎四名劳动者生计、一个小微企业生存的调解正在这里展开。

调解过程中,法院采取“以销代偿”方式,引导女工在服装销售旺季为店铺介绍客源,帮助店铺消化积压库存,销售所得优先支付拖欠工资。这一创新举措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困境中的小微企业赢得了发展空间,实现劳资双赢。

一条坎坷讨薪路

“熊老板,我家里等钱给孩子交学费啊!”陈某的声音带着颤抖。在过去几个月里,这四位女工的维权路走得异常坎坷。她们原在熊某经营的服装店从事缝纫、销售等工作,但因店铺经营困难,熊某陆续拖欠四人工资共计数万元。多次催要无果后,她们踏上了一条曲折的维权之路。

她们先是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拿到了欠条却难以执行。以为遭遇诈骗,又找到检察院希望追究老板的刑事责任,但经审查,这并不符合刑事案件条件。检察官在耐心解释后,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并为她们指明了法律援助道路。

在司法局,工作人员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并积极运用“援调对接”机制,试图化解矛盾,然而,由于店铺面临的实际经营困难与劳动者急切期盼的薪酬诉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尽管工作人员多次努力调解,最终仍未能在诉前阶段达成一致。案件流向法院,似乎只剩对簿公堂这一条路。

正是在此僵局之下,大冶法院探索的“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发挥了关键作用。案件并未直接进入审判程序,而是进入了诉前调解的快车道。从事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多年的主审法官王润家在阅卷后敏锐地意识到,一份冰冷的判决或许能了结案件,却可能压垮一个本就经营困难的个体户,也可能因为执行难无法真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既要维护劳动者权益,也要给个体工商户生存空间,在刚性法律与柔性治理之间找到平衡点。”王润家这融法理与情理于一体的理念,为整个调解工作奠定了宽严相济、务实平衡的基调。

在他的指导下,由市委政法委驻法院调解委员会主任尹辉煌和工会驻法院调解员张欢喜组成的专业调解团队迅速成立,一场融合法、理、情的综合治理序幕就此拉开。

一张联动解纷网

调解室的空气在最初的方案提出后瞬间凝固。当尹辉煌提出根据欠款金额分期支付的建议时,欠款最多的何某情绪瞬间决堤。

“凭什么她们十月份能拿到,我要等到十二月?”何某激动地站起来,泪水夺眶而出,“这几个月,我家都快散了!夫妻天天为钱吵,丈夫怀疑我外面有人,就因为我总说去讨薪……拿个条子有什么用,我怕等不到钱家就没了!”她的哭诉充满了生活的艰辛与无奈,让在场所有人动容。熊某深深地低下头,面露难色。

工会调解员张欢喜适时递上纸巾,用温和而坚定的语气安抚道:“你的难处我们都看在眼里。但熊老板也有实际困难,两家店周转不灵,我们能不能一起找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尹辉煌则抓住时机转向熊某,采取背对背调解的方式施加压力:“熊老板,何某的情况确实特殊,十月份能否先支付一部分,让她看到希望,渡过眼前难关?”

僵持之际,王润家从宏观视角给出的建议成为了破局关键:“能否将支付期限与服装店销售旺季结合?既缓解老板压力,又能实质保障劳动者权益。”尹辉煌立刻顺势提出创造性方案:“熊老板,十一黄金周是销售旺季。何某若能带同事亲戚来消费,既清了库存,又有了还款资金,岂不两全?”张欢喜也向何某细致解释:“十月份先付3000元救急,剩余款项年底前结清。期间你介绍客源,熊老板给予优惠,变相也是补偿。”

这一融合了理解、务实与商业智慧的方案,巧妙地平衡了双方的核心诉求与潜在利益。它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还款时间表,而是一个促进关系修复、激发内生动力、着眼于未来的共赢蓝图。

坚冰就此打破,何某轻轻点头,熊某也长舒一口气,表示接受。

一把法治保护伞

达成口头共识只是成功了一半,确保协议不沦为“空头支票”是关键。此时,调解程序的法律保障环节发挥了定海神针的作用。调解员张欢喜向双方郑重宣告:“这份调解协议可以立即申请司法确认。一经法院确认,即具备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句话彻底打消了四位女工最后的顾虑,也给经营者熊某划下了明确的法律红线。在调解员的指导下,双方签署了详细的分期支付协议。随后,在法院的支持下,启动了司法确认的绿色通道。王润家快速审查后,依法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为这份充满人情味的协议,加持了国家强制力“保护伞”。

这场一波三折的调解,历时近四小时,最终圆满落幕。它不仅仅是个案的解决,更是大冶法院创新“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有效化解基层劳动争议的又一个生动实践。

自2019年8月大冶法院创新“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以来,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664件,达成调解协议的232件,其中85.8%已经履行到位。

这种模式通过“工会调解+诉讼保障”,共同为劳动者提供全链条的法律服务,一方面让农民工在法院找得到“娘家人”;另一方面,法院依法赋予调解协议法律效力,使农民工维权有了更实的保障。此外,市委政法委的综合协调凝聚了合力,市检察院的支持起诉体现了监督与关怀,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保障了起点公平。

而这,正是大冶法院“法院+工会”诉调对接机制中,各单位协同联动,共同为劳动者权益撑起“法治保护伞”的生动写照。 

夕阳西下,当各方走出法院时,气氛已截然不同。何某甚至主动对熊某说:“熊老板,明天我带姐妹去你店里看看新款。”熊某诚恳回应:“一定给你们最优惠价。”

从剑拔弩张到相互理解,从讨薪冲突到潜在的合作可能,这场调解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挽救了一个在困境中挣扎的微小经济实体,最终化冲突为和谐,变戾气为祥和,充分展现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强大生命力。(来源:黄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