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1/07
10:51
编辑:本站
刀片与胶水的“偷天换日”!假烟“调包”终落法网

正值壮年,两男子不盘算着如何正经谋生,却琢磨出一条“生财歪道”——用假烟调包真烟非法获利。短短十余天内,他们的“偷天换日”计划让多家副食店老板遭受损失。
2025年8月19日,经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柯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并处罚金二千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柯某某可谓前科累累。2017年至2023年间,他因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罪两次被判刑。2024年8月刑满释放后,他依旧不思正业。
2025年春节期间,柯某某偶遇了同样没有收入来源的“老朋友”陈某某。两人一拍即合,开始琢磨“来钱门路”。柯某某想到之前浏览某平台能购买假烟,便提议:“我们去副食店买真烟,用假烟替换后再以档次太低为由要求换更高档的烟。”
面对陈某某的犹豫,柯某某“宽慰”道:“要是被发现了,就反咬是小卖部卖假烟;如果老板要报警,咱们不换了就是,最多损失几百块钱。”这番说辞打消了陈某某的顾虑,两人开始了他们的“调包”计划。
计划既定,陈某某负责出资,柯某某则负责购买假烟。准备工作就绪后,两人骑着车在阳新某乡镇四处游荡,物色合适的副食店。
他们总是以同样的话术接近目标:“老板,有没有烟?我老表酒驾被抓了,需要几条香烟送人打点关系!”紧接着又会补充道:“我不知道该买什么档次,如果送不出手,等会要过来换更好的。”副食店老板为了多做生意,往往欣然应允。
得手后,陈某某等人迅速返回家中,开始了精细的“加工”——用刀片小心翼翼地将烟壳包装挑开,取出真烟,再塞入假烟,最后用胶水复原,几乎不留痕迹。
几小时后,他们重返副食店,一脸为难地对老板说:“这烟档次有点低,得换更贵的。”老板见外包装完好无损,连标识都和卖出的一致,便不疑有他,同意了换货请求。
2025年3月1日,两人再次故技重施,在某副食店成功更换了四条香烟。店主整理货物时,敏锐地察觉到了香烟被调包的痕迹,果断报警。3月4日,经公安机关传唤,柯某某到案,陈某某也随后投案自首。
该案于6月9日移送至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5年2月19日至3月1日期间,柯某某与陈某某先后在阳新某乡镇随机寻找店铺,以送礼为由购买香烟,后用假烟偷换真烟,再以需要更高档香烟为由成功退换。得手后,两人将骗来的香烟出售给寄售行。在诈骗过程中,柯某某负责购买假烟、包装以及销赃,陈某某则负责出资购买真烟并配合实施调包,两人诈骗金额共计7862元。
根据查明的事实,阳新县检察院认为,柯某某、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7月9日,阳新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柯某某、陈某某提起公诉。8月19日,法院对两人依法作出判决,等待柯某某的将是第三次的铁窗生涯。
检察官提醒
随着科技发展,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段日益高明,他们利用商家的善意和信任,以假乱真、鱼目混珠,给经营者造成经济损失。
对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商户:对于商品回收业务,鉴别真伪是关键。在交易过程中务必认真把关、仔细检验,加强防范意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不管犯罪手段如何精密隐蔽,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莫要以身试法,任何企图挑战法律底线的行为,终将受到严惩。(来源:阳新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