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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8/20

06:22

编辑:本站

跨市调查取证 法官巧解合伙购车经营利润纠纷



     “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钱要回来了,情分也留住了。”8月19日,当事人陈某某感慨道。

  前不久,在仙桃市,经过阳新县人民法院龙港法庭的调解,一起因合伙购车引发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下了名字——这起纠纷终于在法官的多番努力下画上了句号。

  一句“清账”引发利润之争

  事情要从去年10月说起。当时,在某工程机械租赁公司做财务工作的陈某某,收到公司实际经营者田某某的合伙邀约:共同出资购买一辆吊车,挂靠在公司名下经营,利润共享、风险共担。陈某某当即出资26万元,占购车款的一半,双方签订了合伙协议。吊车购回后,由公司统一安排业务。

  今年1月,因合作中产生矛盾,田某某在未与陈某某结算、也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直接退回26万元出资款,并在微信留言“已清账,不要再找我了”。陈某某对此十分不满:“合伙大半年,吊车一直在干活,怎么可能没利润?”多次要求分配利润遭拒后,他一纸诉状将田某某告上法庭。

  法庭上,田某某态度强硬:要么否认合伙关系,要么声称“退了本金就算两清”,还拒绝提供吊车的收支明细。承办法官深知,查清账目是破解此案的关键。

  百余页清单揭开收益真相

  为查明案件事实,根据陈某某的申请,承办法官驱车前往汉川市,调取了涉案吊车在汉川电厂项目的百余页业务清单。核查发现,仅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这辆吊车在该项目的收入就达30余万元,这还不包括其他外派业务的收入。

  拿着确凿的证据,法庭组织第二次开庭。但田某某仍不松口,要么拒绝调解,要么只同意分配少量利润,调解陷入僵局。

  一小时调解化解半载心结

  今年8月,阳新县人民法院根据陈某某的财产保全申请,准备查封涉案吊车。承办法官没有简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联合执行法官赶往吊车所在地仙桃市,通过项目管理人员联系到田某某。“法律明确规定,退伙必须进行结算,利润和债务都要算清楚,不是退回本金就了事的。”法官先释明法律规定,再提及二人曾是朋友、共事一场的情分,“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把账算清、把话说开,才能不留疙瘩。”

  随后,法官拨通陈某某的电话,让两人直接沟通。经过三方一个小时的释法、沟通和劝导,田某某终于松口。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田某某向陈某某支付12万元利润,并约定了还款期限。(来源:东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