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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7/09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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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书面借条如何追讨借款?



近日,市民陆先生向记者反映,称自己2024年6月经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李某说其经营的服装店资金周转困难,向陆先生借款20万元,并承诺按月息3%支付利息,半年后归还本金。出于信任,陆先生通过银行转账给李某20万元,但双方仅口头约定,未出具书面借条。此后,李某仅支付了3个月利息便不再联系陆先生。2025年1月还款期限届满,陆先生多次通过微信催款,李某同意还款,但每次都不兑现,以各种理由拖延。现陆先生手上只有银行转账记录和部分催款微信聊天记录,能否凭此要回借款?能要回多少?该如何维权?

余文扬律师解答:首先,关于借款能否要回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的规定,民间借贷中,若能证明借贷合意与资金交付,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还款。虽然借贷双方未签订书面借条,但银行转账记录可证明资金交付,微信聊天记录中出借人催款、借款人承认借款的内容能佐证借贷合意,因此陆先生要求李某还款具备法律依据。

第二,关于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认定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陆先生与李某约定月息3%,年化利率达36%,远高于司法保护上限,超过部分利息无效。李某已支付的3个月利息中,超过LPR四倍的部分,陆先生需返还李某或抵扣本金。

第三,关于如何维权的问题。陆先生可先尝试与李某协商还款,若协商无果,可向李某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准备好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若担心李某转移财产,可在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

余文扬律师提醒:民间借贷应规范操作,务必签订书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要素;转账时备注“借款”;利息约定需符合法律规定,避免过高利率不受保护;同时,要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来源:东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