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长安网

法治建设

-2021-

09/27

06:12

编辑:本站

关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报告

王守安检察长

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

9月26日,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在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作《关于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 2018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等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最高检相关要求,先后出台服务创新发展“九条意见”、“新鄂检十条”、服务保障复工复产“十条意见”、优化营商环境“29条意见”等相关文件,开展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创新驱动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项工作,努力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取得了积极成效。

 

王守安检察长在报告中从坚持立足职能,着力增强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的系统性;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增强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的针对性;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增强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效性等三个方面总结了全省检察机关加强市场主体司法保护和服务情况。

坚持立足职能,着力增强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的系统性

为努力让市场主体在检察机关办案中感到安全有保障、权益能维护、发展可预期,湖北检察机关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确有错误的涉市场主体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依法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50件。

着力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会同省工商联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在坚持每年召开企业家座谈会的基础上,建立定点联系企业制度,全省检察机关762名院领导定点联系1865家企业。建立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绿色通道”,上线运行律师互联网阅卷系统,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积极推动涉市场主体信访矛盾化解,联合省司法厅下发《关于做好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工作的通知》,确保高质高效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最大限度彰显司法温度。

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对损害商业信誉、强迫交易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依法起诉5237人。扎实开展知识产权“三检合一”试点工作,依法起诉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犯罪756人。完善与各级监委的衔接协调机制,依法起诉公职人员犯罪480人。

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扫黑除恶常态化为牵引,持续加大对强揽工程、收取“保护费”、寻衅滋事等涉黑涉恶犯罪,以及针对市场主体财物实施的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捕相关犯罪6964人,起诉8760人,积极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009件,最大限度增强市场主体的安全感。

突出问题导向,着力增强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的针对性

为解决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湖北检察机关结合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思考和谋划推出具体专项工作,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少捕慎诉慎押”专项监督工作,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建立企业“四类人员”逮捕、起诉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工作机制,对涉案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1961人、不起诉2050人。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力度,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企业人员,建议办案单位及时变更强制措施496人。

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查封扣押冻结措施专项监督工作,逐案审查是否有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性强制措施,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纠正违法的意见或者解除、调整的检察建议455件,涉案金额6.69亿元。坚持依法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积极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让市场主体有更多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获得感”。

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立案监督专项工作,设立检企联络员、深化应用侦查监督平台和“两法衔接”平台,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86件、撤案185件。

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清理专项工作,依法及时纠正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健全完善预防“挂案”长效机制,切实让企业放下包袱,轻装前进。2021年以来,清理办结46件“挂案”。

开展涉市场主体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加大对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打“假官司”来逃避债务、侵吞资产等损害市场主体权益行为的监督力度,发现并督促纠正民事虚假诉讼422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02件,挽回经济损失1.92亿元。

开展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监督专项工作,办理相关裁判结果、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75件,依法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611件。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案件674件,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开展公益诉讼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工作,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立办涉市场主体公益诉讼案件6675件,做到既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也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

开展企业合规检察改革试点,牵头制定《湖北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与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等8家单位共同成立第三方监督评估管理委员会。试点五个月以来,省检察院经审查,对16家企业进行合规考察,推动企业守法合规经营,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增强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效性

为确保服务和保护市场主体各项举措取得实效,省检察院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精细化推进、系统性落实。建立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机制,将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作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前置程序,对11316件涉企案件进行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最大限度降低司法办案对涉案市场主体的负面影响。

建立重大案件专项管理机制,以案件甄别、防控、化解、处理为重点,对218件涉市场主体重大案件纳入专项管理,加大协同处置力度,确保办案质量效果。

完善普法宣教机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向企业派遣法律服务联络员705人,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861次,召开新闻发布会577场次,发布涉企相关报道2520条,对1044件涉市场主体案件进行公开听证。

建立追责问责机制,印发《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将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作为全省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的重点内容。加强案件质量评查,组织评查涉市场主体案件3905件,对评定为瑕疵或不合格等次的案件,逐案开展司法责任认定和追责问责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填报制度的十条措施》,督促全省检察干警主动填报9476件。

健全督导考核机制,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坚持一月一调度、一月一会商、一月一通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把专项活动纳入对市、县两级检察院工作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核,设置专门考核指标,推动形成人人都有责任、个个都在局中的工作氛围。图片

王守安检察长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以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契机,进一步落实会议审议和专题询问意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