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长安网

队伍建设

-2024-

04/22

06:51

编辑:本站

打造公益诉讼检察“五张名片”,以群众口碑树立老先进的新丰碑!

公共利益“代言人”,是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角色。2018年2月26日,中共湖北省阳新县十四届县委常委会第52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标志着阳新县公益诉讼工作迈入新阶段。

阳新县检察院是一个有着光荣传承的老先进基层院。新时期,该院立足阳新实际和发展需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核心,充分用好公益诉讼这项法律赋予的正义之剑,担当作为,忠诚履职,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持续擦亮“绿色”“ 金色”“红色”、为民“本色”和“特色”五张名片。

几年来,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85件,行政公益诉讼立案 366 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269份,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3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1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7件,单独民事公益诉讼移送起诉2件。


擦亮“绿色”名片

——做绿水青山的坚决“捍卫者”

阳新地处长江中游南岸,幕阜山脉北麓,资源丰富,环境优越,素有“百湖之县”“鱼米之乡”之美称。绿水青山是阳新的地域特色,也是阳新县委县政府大力建设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天然优势。坐拥一方福地,以检察之力守护好阳新之“绿”,这既是公益诉讼检察人不变的初心和使命,更是一张亟待作答的问卷。

阳新某建材有限公司是阳新县招商引资企业,员工达上千人,为阳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然而,为满足企业发展需要,在几年的生产经营中,企业负责人多次违规越界开采山石,造成了严重的矿产资源破坏。

2017年4月和2018年7月,因该企业违规开采,破坏生态自然环境被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支付破坏矿产资源恢复治理费用,并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道歉信。

现如今,在阳新县检察院的推动下,该公司对全境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治理,企业转变发展思路,在技改上加大投入,产值不减反增,不仅成为阳新县“纳税大户”,还获得了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全国能效领跑者企业和绿色工厂等荣誉。

案子结了,生态保护了,企业也发展了,这是阳新县检察院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坚持“案件办结,事要解决”工作思路的结果。

几年来,该院坚持不断拓展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认真当好生态保护的行动者、建设者,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积极开展了多个生态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立七峰山补植复绿基地,东西湖增殖放流基地。共办理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0余件,屡获佳绩,其中某合作社违规养殖危害铁路运行安全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十大典型案例”。提起公益诉讼的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非法养殖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擦亮“金色”名片

——做国土国财的贴心“看守者”

国有财产是国家经济的基础,与社会 公共利益密切相关,必须依法进行保护。阳新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责任,通过个案办理、类案监督、专项监督,促进行政机关形成执法规范,并将监督实效转化为治理实效,五年来,推动相关行政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残保金、社会保险费和耕地占用税等相关税费共计3亿余元,为国有财产撑起了有力的保护伞。

早在2017年年初,在一次国有财产保护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的线索摸排中,阳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发现,该县数家建设单位欠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000多万元,还有一家企业拖欠国有土地出让金150多万元。通过全面排查后,竟发现当时县里还有不少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最长的欠了9年之久。

针对这一问题,该院先后发出4份检察建议,阳新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和国土资源部门迅速响应,几家单位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和国有土地出让金很快就被收归国库,当地行政机关也随之加大了对其他企业的追缴力度,累计清收人防易地建设费4700多万元,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近1.6亿元。

2022年3月,阳新县检察院在落实最高检部署的“国土国财”领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中成立办案组,检察长曹中启担任承办人,再次以一张出色的“成绩单”,为阳新公益诉讼检察添上一抹“亮眼”的金色。

办案中,阳新县检察院查明相关企业未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及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的事实,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主动与税务机关进行磋商,推动国家税务总局阳新县税务局追缴耕地占用税1.96亿余元。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活动,还督促税务机关追缴残保金1300余万元。


擦亮“红色”名片

——做红色传承的有力“护航者”

红色文物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记载着中国革命的伟大历程和感人事迹,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弘扬革命传统和革命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激发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的生动教材。

近年来,阳新县检察院围绕市委关于“建设文化强市”的决策部署,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开展红色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龙港革命旧址群等红色资源的司法保护,以“专项行动+回头看”来强化监督效果,以“诉前检察建议+综合治理”来解决监督难点,打通各行政单位沟通壁垒,形成了文物保护合力。其中龙港镇“红军井”案、阳新县鄂东南边区革命烈士陵园公益诉讼案通过检察机关公开听证、组织磋商、支持起诉等措施,有力保护了红色文物资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鄂东南革命政权的“摇篮”——位于三溪镇立中村的工农兵苏维埃旧址因年久失修,出现墙体开裂、房屋漏水等不同程度的损毁。为此,阳新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向县委和县政府进行专题报告,帮助县文化和旅游局、三溪镇政府共同申请到了修缮所需资金。同时,在该院的督促下,旧址修缮的设计方案评审、项目资金申请和工程招标等工作得到稳步推进,最终,这一处革命旧址得以于今年10月10日完成全部修缮工作,重现90年前的历史风貌,也吸引了众多革命先辈后人、游客来此瞻仰、追忆,缅怀先烈。五年来,共办理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二十余件,以扎实成绩打造的这张“红色”名片越发鲜艳!


擦亮为民“本色”名片

——做美好生活的忠实“守护者”

群众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也是群众最朴素的期待,阳新县检察院认真做好群众美好生活的忠实“守护者”,不断擦亮为民“本色”。

2021年,为了确保群众吃上“干净水”“放心水”,检察干警走访全县63个饮用水水源地,23个自来水厂。针对个别水源地存在的垂钓、生活垃圾倾倒等现象共发出7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行保护管理职责。同时,还充分运用科技的力量,定期对相关重点水源地进行水质检测,为垂钓、溺水事件多发的区域安装高清监控,全力护航群众安全用水。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维修更换窨井盖、整治乱占盲道现状,守护好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在阳新县浮屠镇,曾有这样一家养殖场:各项设施简陋,未依法办理环保、防疫等相关手续,擅自在武九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从事畜禽规模养殖,其养殖的羊、鸡等畜禽多次进入铁轨,甚至逼停列车。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阳新县检察院先是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后又根据整改的情况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依法全面履职,最终该种养殖合作社得以顺利拆除。


擦亮“特色”名片

——做创新发展的笃定前行者

作为老先进基层检察院,要实现高位求进、精益求精,就要在固本强基的同时,做到不断创新发展。在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中,阳新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找准工作契合点,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打造工作特色亮点。

通过长期的摸索,为解决案源瓶颈而导致公益保护不到位的问题,阳新县检察院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湖北公益诉讼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以问题为导向,对应法定公益诉讼保护领域,查找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为进一步拓展案件线索获取渠道,还创建了“益利同心”线索举报平台,对公益诉讼案件线索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分析,保证了案件的实效性,沟通的便捷性、摸排线索的及时性以及监督的完整性。

实现公益保护,不仅仅需要检察机关的努力,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阳新县检察院通过办案积极推动各方形成合力,不断扩大公益诉讼“朋友圈”。为了加强国有财产保护,与税务机关建立“检税协作机制”;为了推动网湖、富河生态环境问题治理,与黄石市网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等13家单位共同会签《关于建立环网湖流域综合治理协作机制的意见》,推动形成“检察+行政”工作合力,筑牢网湖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屏障。为了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与行政机关签订协作机制;为了破解跨区域流域综合治理难题,与江西瑞昌,湖北通山、武穴等地签订协作机制,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积极参与沿江环境整治,巩固长江禁渔和岸线复绿成果,既推进了富河流域综合治理生态修复,积极助力阳新打造成全省长江生态修复示范带,又为老区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赋能。

在阳新县委、县政府的支持下,阳新检察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也逐步形成,办理生态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00余件,屡获佳绩。通过案件办理,助力修复治理水域约300亩,修复矿山300亩,恢复农田260亩,补植复绿林地、湿地约700亩,关停污染企业和非法养殖场41家……

让山更青、水更绿、生活更美好,这是公益诉讼检察人永恒不变的价值追求!在阳新这片红色的土地上,公益诉讼检察逐步释放出巨大的民生红利,而阳检人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故事也将持续书写,以群众的口碑树立起属于老先进的新丰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