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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9/22

09:30

编辑:本站

五地法院共护梁子湖水域环境 首次联合发布10个典型案例



     19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以及大冶市人民法院等五地法院代表齐聚湖北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召开环梁子湖水域司法保护协作联席会议,首次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共同探索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新路径。

  会上,各地法院及保安湖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围绕梁子湖水域司法保护工作,分享了环境资源审判中的特色举措与亮点成果,探讨了实践中面临的难点,并就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机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这也是自2021年6月武鄂黄咸四城五家法院共同签署《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以来,各地法院聚焦环梁子湖流域跨区域司法协作需求,探索建立了具有示范意义的跨区域流域司法协作机制。

  当天,与会的法院首次联合发布了10个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涵盖了非法狩猎、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及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等多类型案件,集中展现了环梁子湖水域环境资源审判在惩治犯罪、修复生态、推动流域综合治理方面的成效。

  “环梁子湖水域跨行政区域的特性,决定了生态保护不可能靠一家之力、一地之策实现,需要我们打破地域界限、整合司法资源,以更紧密的协作、更高效的联动、更精准的举措共同应对挑战。”大冶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介绍,该院构建了梁子湖、保安湖、三山湖等环湖司法保护圈,整合司法审判资源成立“环资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河湾湖畔码头,设立12个“生态司法保护基地”,实现“一湖碧水”立体守护。

  近年来,我市法院还不断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不断强化跨区域司法协作,签署加入长江中下游环境资源司法协作框架,并联合8省12家法院共同签署《长江沿江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司法协作九江绿色倡议》,建立协同保护长江生态机制,筑牢生态司法屏障。与此同时,黄石两级法院不断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推动专业化水平全面提升。(来源:黄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