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10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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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整版:“办结”更要“办好”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把高质效刻进每一份卷宗,是检察官们矢志不渝的追求。对案件质量的明察、分析、管控,是件“正确而难”的事。在一段时间里,用各项案件指标来评判案件质量,让检察官们困于数据考核。
“一取消三不再”之后,不评数据,评什么?这是摆在每一个检察机关面前的必答题。黄石市检察院党组用一场持续15个月的“全量穿透式评查”,给出了自己的回答。
这场实践,正是以案件质量评查为抓手,把“三个管理”从抽象要求转化为具体行动。通过评查结果的实质化运用,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
1727件案件被逐案翻开,1727份“体检单”被一一出具。从个案评查发现瑕疵,到类案评查统一标准,再到社会治理延伸履职,这是一次对案件质量“品控”体系的系统性重构,也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层探索。
即日起,“黄石检察”将刊发黄石检察机关“全量穿透式评查”纪实,呈现这场以“品控”回应时代之问的基层实践。

凉亭对弈,一句闲话,让两位七旬老人从棋友变仇敌。周师傅一掌下去,致李师傅左手腕轻伤二级。今年春天,该案移送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对这起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小案”,检察官没有单纯着眼于办结,而是多想了一层——双方住同一个小区,简单一诉了之难以解开两家心结,隐患难消。检察官多次面对面沟通,做双方家属的工作,组织专场调解会。最终,周师傅的家属积极赔偿,李师傅出具谅解书,两位老人握手言和。
该案矛盾的圆满化解,是在黄石市检察机关落实落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背景下,一线办案人员高质效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随着2024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一取消三不再”,一个问题被摆上台面:评什么,怎么评?黄石市检察院依托全量穿透式案件质量评查,树立起办案既要“办结”更要“办好”的质效导向,交出了实践答卷。
1727件案件逐一“过筛”
取消不合理考核不是“躺平”,而是回归高质效办案的本真。2025年初,黄石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对全市6个基层院一定时期内办结的1700余件案件,不预设基调、不划定范围,实行全量穿透式案件质量评查,把案件当作产品来进行质量管理,把办案的每个环节当作工序来把控标准。从个案评查发现瑕疵,到类案评查统一标准,再到社会治理延伸履职,最终落脚点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为确保评查不走形式,黄石市检察院创新实施“一轮一重心、一轮一复盘、一轮一共享”的递进式部署。第一轮,阳新县检察院“解剖麻雀”,对438件案件开展深度评查,摸清问题底数。第二轮,西塞山区、铁山区检察院“交叉验证”,对照首轮问题清单双向印证,精准区分共性问题与个性短板。第三轮,大冶市检察院“攻坚落地”,在评查中探索整改路径。第四轮,黄石港区、下陆区检察院“考核验收”,检验前三轮整改实效。同步进行的,是评查组随机抽案复评,检务督察部门不打招呼、直插一线,重点督导整改情况,防止问题反弹。
“抓案件质量就像种地,不能今天撒种明天就想着收成。评查一轮、整改一轮、再看一轮,在持续中见成效,在坚持中见长效。”黄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刘亮介绍,上述方案经黄石市检察院检委会审定,评查的最终结论也要向黄石市检察院检委会汇报。
黄石市检察院组建起由业务骨干、退休检察官、高校法学教授、人民监督员组成的评查专班。“这是一支具备复合视角的队伍。”该院三级高级检察官尹义林介绍,退休老检察官眼力独到,能捕捉到经验不足的年轻人察觉不到的程序异常;高校教师理论功底深厚,能从法理上给出明确意见;人民监督员既评查案件也监督评查工作本身。评查专班集中办公,统一培训,确保“一把尺子量到底”。这把“尺子”,是最高检案件质量评查规定、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所确立的标准,是“三个效果”在具体案件中的有机统一。
总计1727件案件中,只评出20件优质案件。比例之低,出乎很多人意料。
铁山区检察院原检察官陈娟自评的一起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分析、争议辨析均无可挑剔,却因“案件风险评估撰写不规范”“检察长决定事项未经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处瑕疵,被挡在“优质案件”门外。她一度不解,熬夜审查、检索案例、多次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沟通探讨,付出大量心血,为何被这些小事拦住?评查组一句话点醒她:“优质的标准,要从当事人的视角来衡量。再小的问题都可能让司法公信力打折扣。”
“优质案件”到底长什么样?评查组拿出正面样本——阳新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快递员追讨欠薪支持起诉案。2024年8月,7名快递员被老板拖欠工资8万余元,多次讨要无果后围堵快递站点讨说法。检察机关在依法支持起诉的同时联动多部门联合调解。2025年春节前夕,8万余元欠薪发放到快递员手中。阳新县检察院举一反三,梳理类案后发现快递派费不直接发放是欠薪根源,随即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快递派费直接由总公司打入快递员个人账户。评查组认为,该案充分化解了矛盾纠纷,并由个案办理推进到行业治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开出三剂“药方”
1727次翻阅,1727份“体检单”。全量穿透式案件质量评查不仅看清了案件的“表皮”,更透视出深层的“肌理病灶”。
评查组的一份反馈单,让一名检察官沿袭多年的办案习惯受到挑战。评查组认为,他办理的多起案件“不捕理由说明”过于简略,未能有效回应公安机关的疑问。“以前总觉得办得快、定性准就能过关。”这名检察官后来反思,“现在才明白,把案子说得清才是真本事。”评查组进一步梳理发现,类似问题并非某个基层院独有,只是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各不相同。阳新县检察院办案体量大,办案周期偏长,繁简分流不畅;西塞山区检察院在程序规范上有待提升;铁山区检察院文书质量存在短板……问题各不相同,整改不能“一刀切”。
为此,黄石市检察院打出一套“组合拳”。针对审核环节“重流程、轻内容”的问题,压实各层级主体责任,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质量负第一责任,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检委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决策,各司其职、层层把关。坚持“一院一策”,市院检察长带队逐院召开讲评会,精准施治。
同时,黄石市检察院将评查发现的3000余项问题转化为“错题集”“例题集”“方法集”三本活教材。“错题集”划底线,按文书制作、程序规范、证据审查等六大维度分类汇编,标注问题表现、违规依据和正确示范;“例题集”树标杆,对20件优质案件逐案解析办案思路与创新亮点,让所有人看到,把普通案子做深做实一样能成为标杆;“方法集”指路径,针对一线办案中的程序障碍、操作困惑,编制具体操作指引,确保“拿起来能用、照着做不错”。
下陆区检察院检察官万鹏吉说:“以前翻‘错题集’总觉得自己不会犯这种错,看‘例题集’觉得做到也不难,真到自己办案时才发现,该犯的错误一样没少,该付出的心血一点不能省。”在刘亮看来,这正是三本手册的意义所在,它不能让人一夜之间变优秀,但它能让每一个案件都有对照,每一次进步都有方向。
司法理念深层重塑
一年多的持续深耕,带来的不仅是数据的更新,更是司法理念的深层重塑。一线办案人员开始重新审视手中的案卷,复盘反思自己的职业习惯。
53岁的铁山区检察院检察官茅民有近30年办案经验,对各类案件驾轻就熟。然而,评查组指出他沿用多年前的文书模板,在新规下已显滞后。起初他有些不解,但沉下心对照评查组提供的优秀文书范本逐字研读后,他改变了看法,“标准在提高,文书模板也要更新”。从此,他养成定期学习优秀文书、梳理新法新规的习惯。办理黄石市首例超载货车危险作业案时,他结合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撰写了一份直指行业监管漏洞的检察建议,推动黄石市货运行业开展专项整治。该案被编入“例题集”,获评湖北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案均问题数由首轮评查的3.1个降至1.6个,程序性违规占比从38.5%降至9.3%,优质案件申报比例从不足10%攀升至25%以上。除了这些,更深刻的变化发生在卷宗之外。在黄石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一起因劝架引发的轻伤案件陷入僵局。犯罪嫌疑人认罪但拒绝赔偿,被害人愤懑难平。检察官联合法官开展调解,从“为什么这样认定”讲到“为什么这样处理”,把法律依据摆在桌上、把情理讲进心里,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在阳新县,办案检察官把检察听证室搬到田间地头,“板凳上的听证会”让公平正义不仅看得见,更听得懂。
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黄石市检察机关全量穿透式案件质量评查确立的无形标尺,正在每一本卷宗、每一份文书、每一起案件中,丈量出检察人应有的担当。
“一案四步”工作法巧解轻伤害“疙瘩”
“谢谢检察官帮我们解开了心结。”近日,拿到不起诉决定书的那一刻,在湖北省大冶市某工厂工作的张某长舒一口气。这起当事双方一度剑拔弩张的轻伤害案件,在大冶市检察院“一案四步”工作法推动下,以双方握手言和告终。
案件源于一次挪车纠纷。张某与李某同在一家工厂上班,本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工友。一次因为停车问题,两人互不相让,从口头争执演变为肢体冲突,李某构成轻伤二级。案件移送大冶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张某和李某仍在气头上,都不肯让步。轻伤害案件虽小,但矛盾复杂,极易引发信访风险。今年初,大冶市检察院在落实“每案必检”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以往的轻伤害案件普遍存在释法说理不深、矛盾化解不彻底等问题。为彻底化解矛盾,该院决定在这起工友间轻伤害案件上尝试“一案四步”工作法。
一是全面审查案件,区分过错主次。办案检察官逐帧查看现场监控录像,反复比对证人证言,从事实和证据出发精准划分双方责任,为后续调解打下坚实基础。二是摒弃模式化说教,以法理情融合开展个性化疏导。检察官分别与当事双方多次面对面沟通,从法律后果讲到工友情谊,从赔偿责任讲到家庭影响,逐步纠正双方的认知偏差,使张某和李某平复怨气,开始考虑和解。三是深度调解,促成双方足额赔付、互相谅解。办案检察官组织专场调解会,邀请张某、李某及其家属、律师参加。调解会从午后一直持续到傍晚,最终,张某主动提高赔偿金额并诚恳致歉,李某接受赔偿并出具谅解书。四是阳光处置,通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意见,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案情、证据情况及和解经过,听证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一案四步”工作法的核心,是把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贯穿办案始终。目前,大冶市检察院已总结提炼相关经验,建立轻伤害案件“调解优先、修复为本”长效机制。
2000元保证金物归原主
“2000元在普通人眼里可能不算多,但对一个刚刑满出狱、身无分文的人来说,可能就是重新开始的第一笔生活费。”在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拿起日历本,向记者展示了其中一个用红笔圈出的特殊日期,这背后牵着一个难忘的办案故事。
2025年,西塞山区检察院深入落实“每案必检”,检察官在评查系统中关注到一个极易被忽视的盲点。涉案人员周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刑罚,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未违规,判决生效后,公安机关却一直未退还他缴纳的2000元取保候审保证金。2025年9月,西塞山区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办案民警向检察官反馈:“这笔钱确实该退,但因周某涉嫌‘两卡’犯罪,其名下银行卡全被冻结。他正在狱中服刑,家属也联系不上,退款手续走不通啊。”
面对客观不能的实际情况,办案检察官没有“一放了之”,而是在日历上郑重圈出周某刑满释放的日期,将退款问题纳入自查跟踪督办清单,决定“一跟到底”。几个月后,在这个记号提醒下,临近周某刑满释放节点,检察官及时“叫醒”这起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启动退还程序,确保2000元保证金在周某回归社会时同步退还到位。2025年12月,周某重获自由不久便顺利拿到这笔款项。他给检察官发来信息:“我以为这笔钱早就没了,没想到你们一直记着。”
“个案的句号,是类案治理的破折号。”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西塞山区检察院以该案办理为切入点,联合公安机关建立取保候审保证金常态化反馈衔接机制,从制度层面规范了退还流程。“从卷宗里的‘小疏漏’,到日历本上的‘长牵挂’,再到长效机制‘真落地’,深刻诠释了发现问题重在解决问题这一‘每案必检’的核心要义。”
深度“质检”堵上追责缺口
“未构成犯罪的涉案人员同样实施了虚假仲裁行为,如果就此放过,是否难以形成有效震慑?”近日,在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的一场案件质量评查会上,一道难题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
前不久,下陆区检察院办理了一系列虚假仲裁案件。涉案人员通过伪造劳动合同、工资凭证等证据获取仲裁裁决,继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企图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案发后,部分主犯已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件似乎已经办结。然而,对部分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涉案人员如何处理,成为案件质量评查会上的讨论焦点。
“案件质量评查的核心,就是看事实是否查清、法律适用是否精准。”案件质量评查会上,下陆区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带领办案检察官对全案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复盘审视。大家充分讨论认为,部分涉案人员的行为虽然达不到刑事打击标准,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依然可以通过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的方式,建议法院予以司法惩戒。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依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训诫。这一处理结果,让刑事打击与司法惩戒无缝衔接,堵上了全链条追责的缺口。该案获评黄石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优质案件。
办案过程中,下陆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不仅对该案的受理、调查、文书制发实行全程监控,还注重提炼规律,将这起优质案件的履职经验转化为规范类案的管理样本,推动出台《虚假仲裁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工作指引》,为今后办理同类案件画出清晰的“路线图”,实现了“办理一案、规范一类”的效果。
墙上四张图是办案“导航仪”
“以前填文书、做核查总怕漏了关键要素,现在抬头看看墙上的流程图,手边备着错题单,心里踏实多了。”近日,记者走进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办公区,看到墙上一排醒目的办案指引图表格外醒目,该院干警称它们为办案“导航仪”。
办案“导航仪”的诞生,源于一次动真碰硬的案件质量评查。2025年年中,黄石市检察院对铁山区检察院开展专项案件质量评查,一针见血地指出该院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短板:立案决定书适用法律不精准、初步调查工作不规范、案件风险评估不充分……
面对这份切中要害的“体检报告”,铁山区检察院没有“开个会通报一下”了事,而是决定针对“四大检察”业务条线的易错风险点,全面梳理案件质量评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该院量身定制办案指引“四张图”,即办案流程图、常用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一览图、常见错误明细表、标准化案件归档目录。原本抽象繁杂的办案标准,就这样转化为办案人员抬头可见、低头能用的“明白纸”。指引编制完成后,该院立即组织集中学习、上墙公示,正式开启规范办案的“挂图作战”模式。
“挂图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对标对表纠偏。”铁山区检察院将“挂图作战”与“每案必检”深度绑定,把案件质量评查设置为归档前的必经程序。承办检察官在办案关键节点随时对照标准自查,部门负责人和分管副检察长严格履行核查责任。依托这套机制,传统的“事后评查”转化为“事前预防、事中管控、事后巩固”的全链条管理。记者了解到,“挂图作战”推行以来,该院办案质效大幅提升。以检察公益诉讼案件为例,在今年常规案件评查中,案均发现问题数从2025年专项评查时的1.69个下降至0.91个。
机制重塑带来全流程提速
近日,记者从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获悉,该院案件提质增效整改成效显著。此前28件取保候审超过六个月未审结积案现均已办结,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理时长同比缩减近一半,无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情况。今年,该院通过简易程序办结刑事案件198件,平均办案周期8.7天,无一起案件引发申诉信访。
“3月12日,从我被传唤至阳新县接受讯问,到领取不起诉决定书,只有12天。”河南某企业负责人闫某告诉记者,他因企业进项发票短缺,联系他人从阳新本地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税额48万余元。税务部门预警发票异常后,他主动进项退回29万余元税款。今年1月5日,他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全额退缴剩余抵扣税款,还规劝同案犯主动投案。该案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事实和证据,认为闫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等多项法定从宽情节。依托全新的简易案件快速办理通道,该案实现流转、审查、文书制作全流程提速。
全流程提速源于案件质量评查后的机制重塑。2025年底,阳新县检察院在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刑事办案存在办案周期偏长、审结效率不高等问题。经逐案核查,28件取保候审超六个月未审结案件被列入专项台账。案件质量评查专班结合评查数据形成《一审公诉案件办案时长专题分析报告》,锁定问题症结。随后,《办理案件期限规定(试行)》《案件繁简分流标准》相继出台,“日督办、周通报、月分析”机制在智慧检务平台上落地,简易案件快速通道高效运转,退查补证标准得到规范。随着系列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该院办案质效实现全方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