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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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拨通第9个电话时发现了真相

近日,随着最后一名农民工的工资足额到账,22名农民工被拖欠五年的15万余元工资已全部兑现。这意味着,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检察院办理的华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画上圆满句号。
2019年4月,包工头华某与某建筑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承接某地木工工程。2020年8月工程完工,华某收到63万余元工程款,却未支付22名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多次讨薪无果,最终选择向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求助。2022年1月29日,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线索移交至公安机关。2024年10月,华某到案。2025年10月30日,案件被移送至铁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华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但辩称其已于2024年10月底全额支付工资,并提交了农民工出具的收据。
检察官随即逐一拨打电话,与农民工进行核实。联系的8名农民工均称已收到工资,但拨通第9名农民工的电话后,对方言辞闪烁、情绪紧张。检察官耐心询问、细致沟通,逐步消除其顾虑,该工人最终承认其未实际领到工资、给华某出具收据是因为担心华某被追究刑责后他们更难讨薪,并表示其他工人的情况和他类似。
面对诸多疑点,2025年12月9日,案件被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真相浮出水面:华某并未支付分文工资;其所谓“因被他人拖欠工程款无力支付”的辩解亦不成立;为避免被追究刑事责任,华某以承诺支付为由,诱导农民工出具虚假结清工资证明。
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告知华某,支付工资是其法定义务,并详细宣讲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敦促其筹措资金。最终,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和政策引导下,华某付清了所有拖欠的工资。鉴于华某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支付全部劳动报酬,今年3月20日,铁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华某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