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长安网

媒体声音

-2023-

01/11

09:45

编辑:本站

《东楚晚报》刊登:湖北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例发布 市中院一执行案例入选

10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例,其中,市中院一执行案例入选湖北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案例。

入选案例为市中院执结的申请执行人某银行黄石分行与被执行人大冶某置业公司等执行案。该案件执行中,人民法院并非采用传统执行方式对涉案在建工程直接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而是创新地将“期房转现房”,1.6亿元纠纷案得以解决,反映了我市法院因地制宜、因案施策,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具有较强的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示范效应。

据了解,原告某银行黄石分行与大冶某置业公司等十一被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市中院依法保全查封了置业公司名下位于大冶市的88个在建工程(期房)。经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以下协议:截至2021年8月4日,某置业公司等十一被告连带清偿某银行黄石分行贷款本金1.23亿元、利息1751万余元、罚息601万余元、复利85.6万余元及后续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罚息、复利等。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核查发现诉讼财产保全的88个在建工程(期房)已竣工且具备办理不动产登记条件。办理后,涉案在建工程市场价值将产生较大幅度变化,若仍对上述财产采取查封措施,将导致超标的查封。

按照相关要求,应对超标的查封在建工程予以解封后,配合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登记,将期房转换成现房,并由申请执行人某银行黄石分行选择其中与其申请执行标的额相当价值的部分现房予以重新查封。

后经多次协调双方当事人,执行法院将涉案88个在建工程(期房)办理“期转现”,转换为70套商业用房,并对该70套商业用房予以重新查封。后经司法评估,涉案70套商业用房市场价值为3.29亿余元,较诉讼财产保全时涉案在建工程市场价值大幅增加。

此时,法院再次协调双方保留了70套商业用房中的33套予以查封,解除了剩余37套商业用房的超标的查封,并启动第一轮网络司法拍卖程序。涉案财产在第一轮流拍后,经协调,双方当事人同意将流拍的上述33套商业用房中的20套以物抵债给该案申请执行人,剩余13套商业用房予以解除查封,并返还被执行人。至此,一件标的约为1.6亿元的案件执行完毕。

据介绍,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仅用时90天,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大大减少了被执行人应承担的利息、罚金、复利等费用,减轻执行措施对其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彰显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取得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