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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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楚晚报》刊登:初冬微寒,这位老人的心却暖暖的

15日,初冬微寒,但74岁的兰守声老人心里却暖暖的。
“谢谢胡法官,非常感谢您,解决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当天,兰守声老人在家人的陪伴下,专程赶到黄石港区人民法院黄石港法庭,将一面锦旗送到该庭庭长胡又林手中。
这两天,房产的档案变更登记手续已全部完成。兰守声老人说,黄石港法庭和胡法官解开了困扰她一桩15年的心事,心里暖暖的。
据了解,兰守声老人身患多种疾病,窘迫之下,想变卖房产治病,便多次前往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被告知无法变卖房产,因为房产的档案没有变更登记。要变更登记,就需要其去世前夫的子女参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前夫喻某在2012年7月去世,兰守声老人因与前夫的五名子女多次协商不成,为维护自身权益,在今年诉至法院。
判决书显示,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28日立案受理原告兰守声老人与被告(前夫的五名子女)物权确认纠纷一案。
这场本该打不起来的官司源于当年的一次“法律意识缺失”。兰守声老人与前夫喻某于1984年1月在胜阳港街道办事处登记结婚,双方均为二婚。因感情破裂,双方于2007年8月20日办理了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中约定,坐落在黄石大道上建筑面积为58.05平方米的小户型房子属女方的房改房,房屋的所有权归女方兰守声所有,女方一次性付给男方两万元整,其他财产也进行了分割。
可是由于当年兰守声欠缺法律知识,在办理完离婚手续后没有第一时间要求前夫一起到房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档案变更登记,导致出现如今的问题,引发了这场官司。
今年9月29日,黄石港区法庭法官在庭前及开庭进行了调解,但原、被告未达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胡又林多次与原、被告耐心沟通与释法答疑,于11月2日再次开庭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协议:原、被告一致同意登记在原告兰守声名下的房屋归兰守声所有,再无争议。
法官胡又林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办事,免得引起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