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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8/14

09:27

编辑:本站

花钱托人谋“事业编”? “人脉运作”“内部定岗”均为诈骗

想为孩子谋求稳定工作,轻信他人所谓“上层人脉”,转账7万元托人运作,到手的各类录用、入编文件竟是伪造材料。近日,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剩余损失5万元。

基本案情

2023年3月,被害人杨某某经朋友汪某某介绍结识被告人周某,后三人在一起吃饭,席间,周某大肆吹嘘自己有亲属身居高层,人脉资源广泛,杨某某信以为真。同年6月,杨某某联系周某想让周某利用关系帮助儿子在黄石市找一份工作,周某在明知自己没有实际能力的情况下,为了谋取非法利益,仍然承诺杨某某会帮其子在黄石市某管理局找到工作,并要求杨某某支付其7万元用于打点关系,杨某某表示同意,并于同年7-8月微信转给周某7万元。随后,周某找人伪造黄石市某管理局人事部录用通知书、市编办入编通知书、市人社局事业编考试成绩通知书、新员工入职登记表、入职协议等文件欺骗杨某某。后杨某某发现周某迟迟未给其子安排工作,便找周某要求退还7万元,周某表示钱已经用完无法退还,2024年10月杨某某报警。案发后,被告人周某退还被害人杨某某2万元。案件办理过程中,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以通过关系帮他人找到工作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7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已向被害人退出部分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评判被告人周某的量刑情节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本案是典型的利用父母为子女求职心切的心理实施的诈骗案件。有父母为给子女谋求一份体制内稳定工作、优质岗位,不惜花费重金,轻信社会上各类“人脉运作”“花钱入编”“内部定岗”的虚假说辞,极易被不法分子精准拿捏、借机行骗。

需要明确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岗位招录招聘全程公开透明、流程规范严谨,严格遵循公开考试、择优录取的法定原则,不存在任何私下托关系、花钱打点、内部操作的捷径。所有声称能够通过私人人脉、特殊关系为子女安排编制岗位、规避考试流程,并索要打点费、活动费、运作费的,均是诈骗陷阱。

广大家长务必理性看待子女求职就业,摒弃“走后门、找关系”的侥幸心理,切勿因爱子心切盲目轻信他人谎言、大额转账,最终不仅错失求职时机,还造成家庭财产损失。日常要妥善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一旦发现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求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财产权益。

法官释法

本案中,被告人周某为顺利实施诈骗,专门伪造多份国家机关公文,该手段行为同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其伪造公文的行为与骗取财物的行为,属于典型的手段行为犯罪与目的行为犯罪相牵连的牵连犯。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通说与司法实践通行裁判规则,对于牵连犯,在刑法无明文规定数罪并罚的情形下,采取择一重罪处罚的处断原则,不实行数罪并罚。对比两罪法定刑幅度:本案诈骗数额达7万元,属“数额巨大”,对应诈骗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一般情节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相较之下诈骗罪的法定刑更重,故最终依法以诈骗罪一罪对被告人定罪处罚。(来源:黄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