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06
09:49
编辑:本站
执源治理出新招 金融风险巧化解 —— 下陆法院创新推行金融案件 “预查废” 机制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纠纷源头治理,畅通小微金融不良债务纠纷分流化解渠道,减少执行程序空转,提升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高效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金融风险防范相关司法建议,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创新出台金融类执行案件 “预查废” 工作机制,以执前审查关口前移、分类分流精准处置为抓手,积极打造金融纠纷高效化解新路径。
截至目前,累计出具《预查废证明》11 份,促成6 件案件当事人达成执前和解,实现 “程序减负、风险分流、债权盘活” 三重实效,为辖区金融稳定筑牢司法屏障。
直面金融治理痛点
创新 “预查废” 执源治理新模式
针对辖区内信用卡、小额信贷类金融纠纷呈现批量化、小额化、周期长、执行不能高发等突出特征,下陆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立足新时代 “枫桥经验” 执源治理工作要求,对于标的额在30万元以下、保证人少于2人、债务人另案被裁定终本执行的信贷类金融借款纠纷、信用卡纠纷等符合条件的案件,经全面核查,债务人确无履行能力且金融机构同意适用“预查废”工作机制的,法院出具《预查废证明》,避免对同一债务人不必要的重复执行立案,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执行案件增量,避免程序空转,快速化解不良债权,合理利用司法资源。

预查废证明不是“免债金牌”,并不代表金融机构放弃债务追索权,债务人的还款义务并不会因此免除,债务人应当依法诚信履行还款义务。后续一旦发现债务人新增财产线索,金融机构可随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时,根据执行查控系统反馈数据,执行局同步开展释法明理、居中调解工作,向债务人告知失信、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同时引导金融机构灵活调整还款方案,促成双方达成履行和解,既避免债权彻底沦为坏账,也减轻债务人一次性还款压力,从源头化解金融矛盾。

深化长效机制
持续护航区域金融安全
“有了这份证明,不用进入执行程序也可以处理不良债务,真是方便太多了,比原来节省了好几个月时间。”某银行的负责人说道。随着下陆区人民法院“预查废”工作机制运行,金融机构纷纷点赞,该工作机制在缩短了办理核销不良贷款时长的同时,也保障了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下陆区人民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以现有实践成效为基础,持续完善、全面推广“预查废”工作机制,构建常态化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不断优化金融司法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来源:下陆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