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08/04
10:01
编辑:本站
199户房产证终于办下来了!
“太感谢了!我们199户的房产证全都办下来了,法院调解真给力!”7月29日,大冶法院东岳路人民法庭庭长许馨文案件回访时,某小区业主代表杨先生难掩喜悦之情,对法院高效化解群体性办证纠纷赞不绝口。
近日,大冶法院创新运用示范诉讼+批量调解多元解纷机制,联合住建、街道等综治力量,一次性化解29件商品房逾期办证纠纷,帮助199户业主打通了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通道,以司法力量守护群众安居梦。

新房入住,办证无期
盛夏,大冶市某小区内绿树成荫,崭新的楼栋在阳光下静静矗立。然而,对于已经入住的199户业主来说,这份乔迁之喜却被一张迟迟未能到手的不动产权证书蒙上了阴影。
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交房,并在交房后90日内协助业主办理商品房所有权证书。今年3月,小区199户业主全部完成收房,但开发商因规划验收滞后、税费清缴不及时等自身原因,始终未能履行办证义务。业主们多次与开发商沟通、向住建部门投诉,均石沉大海。
“孩子上学要户口,落户要房产证,房子住了半年,证却办不下来,这叫什么事?”业主代表杨先生的声音里满是焦虑与无奈。29户业主率先拿起法律武器,集体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立即履行办证义务,并按照合同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和逾期办证违约金。
案件进入法院后,承办法官许馨文、黄爱华敏锐意识到,这批案件涉众广、民生属性强,全体业主诉讼请求、事实理由高度同质化。若采取传统逐案开庭模式,不仅会消耗大量审判资源,冗长的诉讼周期还极易激化业主群体情绪,存在信访维稳风险;同时,简单一判了之,即便胜诉,开发商资金压力加剧也可能导致办证、赔付无法落地,矛盾难以实质性化解。
图片为破解批量涉房地产纠纷处置堵点,大冶法院立足多元解纷、“无讼村居”创建等工作要求,确立“示范诉讼统一裁判尺度、府院联动集中批量调解”工作思路,积极争取政法委支持,联合住建局、司法局、公安局、街道、社区、市矛调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专项解纷专班,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解纷方案,迅速启动示范诉讼程序。
示范诉讼,厘清权责
专班从29件案件中,筛选出证据完整、争议矛盾最突出的业主朱某案件作为示范诉讼,组织其余全部业主代表、开发商负责人、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全程旁听巡回庭审,直观厘清法律边界。
2026年7月中旬,一场特殊的巡回庭审在大冶综治中心举行。
庭审中,法官全面核查项目验收材料、税费缴纳记录、业主沟通台账,查明开发商逾期办证系自身履约不力,不可抗力免责事由不成立。结合《民法典》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规定,法官依法作出示范判决:判令开发商于房屋具备办证条件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业主办理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按照合同约定标准核算逾期交房违约金,逾期办证违约金待办证时间明确后另行主张,并明确同类案件统一裁判计算口径,同时指出业主维权应当理性、不得采取过激维权方式。
一纸示范判决,如同一把精准的标尺,为双方划清了预期。开发商认清了批量败诉带来的信用受损、高额赔付、楼盘经营受阻等风险;业主也客观知晓了违约金核算规则,此前不合理的索赔诉求开始松动。
双方调解分歧大幅缩小,为后续批量化解奠定了坚实基础。
多方联动,一站化解
示范判决出具后,大冶法院迅速转入集中调解阶段。在市综治中心设立的住建纠纷集中调解专区内,一场多方联动的批量化解攻坚战正式打响。
一方面,法官联合住建部门约谈开发商,督促企业制定办证时间表、税费清缴计划,协商灵活赔付方案,允许企业分期支付违约金,缓解企业短期资金压力,避免企业经营恶化引发更大规模民生问题。开发商当场承诺:“一个月内完成规划验收申报,尽快启动首批产权登记。”
另一方面,调解团队对照示范判决标准,分组分批接待业主,一对一释法明理,同步收集业主关心的小区配套、物业服务等衍生诉求,督促开发商同步整改。针对老年刚需业主、困难家庭,协调开发商给予适度优惠、缩短赔付周期。
一位年过七旬的业主拉着调解员的手说:“我这把年纪,就盼着有生之年能把证拿到手,谢谢你们!”
集中调解现场实行“签订协议、司法确认”一站式办理,达成调解协议的业主无需开庭,当天即可完成全部手续。
最终,29件案件全部成功调解化解,化解率达100%。开发商按照调解方案启动产权登记手续办理,住建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全力协助开发商办理规划验收、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事宜。
199户业主心心念念的房产证,终于进入了实质性的办理通道。
“示范诉讼+批量调解,既是一次性化解群众‘办证心病’的实招,更是推动涉房地产纠纷长效治理的良方。”大冶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表示,这套机制通过“以判促调、以调促治”,实现从个案化解到类案治理的跨越。截至目前,辖区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诉讼率同比下降34.36%,真正做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来源:大冶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