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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7/07

10:08

编辑:本站

黄金“换币”、主犯“隐身”……花样洗钱终获刑

电信网络诈骗猖獗,衍生出的洗钱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近期黄石检察机关办理了两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一个组建车队洗白黄金,一个藏身幕后遥控“跑分”,最终均被依法严惩。

组建“车队”洗白黄金30万

95后田某无稳定收入,2025年10月结识境外洗钱人员,对方告知组织人员将诈骗资金购置的黄金饰品变现,即可获10%返利。田某当即应允,找到余某商议,又拉拢多名同乡入伙,组建“黄金洗钱车队”。

该团伙洗钱流程环环相扣:收集手机号批量注册购物平台账户;田某下单购买黄金,填写阳新县多个快递网点;境外人员诱导被害人登录账号代为支付货款,赃款转为黄金实物;团伙实时跟踪物流,“车手”取件后低于市价5至10元典当变现;余某将现金兑换为USDT虚拟币交付境外。每完成一单,田某、余某平分6%至6.5%纯利,底层“车手”赚取固定劳务费。短短一个月,田某获利1.5万元,余某获利1万余元,“车手”柯某建获利1000元。

2025年12月4日,柯某建取件时被当场抓获,当晚田某、余某相继落网。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通过数百条购物订单、物流信息、典当流水、虚拟币记录交叉印证,恢复境外聊天记录,完整还原犯罪链条。

经查,2025年11月至12月,该团伙流转资金30万余元,其中15万余元可追溯至诈骗被害人。田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柯某建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三人全部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

注册烟酒行转移资金280万

刘某此前因从事类似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查处后仍不思悔改,从“前台”转向“幕后”。2024年3月,刘某招揽杨某、吴某,在黄石、武汉等地注册多家烟酒店,安排二人担任店铺法定代表人,开设多家银行账户,绑定POS机、商户收款码,专门接收、转移上游电信网络诈骗资金。刘某全程远程指挥、单线联络。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初期,难以证实刘某系组织策划者。检察机关引导补充侦查,通过两份微信聊天记录锁定幕后操盘者“老包”,调取外地卷宗比对后发现,多名下线证实刘某常用外号正是“老包”。以此为突破口,查实“某丹烟酒店”转移诈骗资金170余万元,“锦某烟酒店”等三家店铺转移110余万元,涉案金额从3万余元追查到280万余元,涉及70名被害人。

面对证据,杨某、吴某认罪认罚。刘某仍拒不认罪,委托律师作无罪辩护。庭审中,公诉人围绕交易异常性、无合法经营凭证连环发问,刘某无言以对,辩护律师放弃无罪辩护。家属代退5万元赃款,刘某最终承认全部犯罪事实。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说法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是否“明知”结合交易方式、获利情况等综合认定。

“藏在幕后”也难逃法网,刘某试图以“隐身”脱罪,证据链闭合后主犯身份无所遁形。“黄金洗钱”也绝非捷径,利用黄金易变现、虚拟币难追踪的特点洗白赃款,手法再隐蔽终将被查。

黄石检察提醒广大市民:提供银行卡、收款码、POS机,注册店铺、代办对公账户,代收陌生黄金包裹,协助兑换USDT虚拟币,这些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如发现可疑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来源:黄石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