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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05/08

10:10

编辑:本站

不砍一棵树,不误一季耕——铁山法院创新“苗木处置权移交”模式破解土地租赁执行难题



某镇绵延600亩的土地上,成片的果树与观赏树高低错落,有的已挂硕果,有的尚在茁壮生长,可这片绿意,却因一场棘手的土地租赁纠纷,成了无人敢碰、无人想要的“烫手山芋”。

镇政府诉某苗木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执行案,正是在这样的僵局中,摆上了铁山法院执行局的案头。

“封锁”土地的三重困局


2014年7月25日,某镇人民政府与某苗木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约定苗木公司租赁镇政府辖区内600亩土地建设综合生态基地,租赁期限35年;合同明确约定,苗木公司延期半年未支付租金,镇政府有权收回土地流转经营权,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均按照600亩土地面积结算租金。

自2020年7月25日起,苗木公司长期拖欠租金,经镇政府多次催收仍未履行。镇政府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苗木公司支付欠付租金、协调费、违约金,并解除案涉合同。铁山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项目投资合同书》,苗木公司向镇政府支付租金、协调费及土地占用费。判决生效后,苗木公司未履行给付义务,镇政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村民切身利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走访发现,苗木公司名下没有银行存款、没有车辆、没有房产——几乎无可供执行的现金财产,案件就此陷入三重死结

第一重,民生之困。苗木公司长期拖欠租金,导致镇政府无法向流转土地的村民支付费用,村民的集体诉求强烈,社会稳定风险一触即发。

第二重,土地之困。六百亩土地上,果树、经济林木密布,既不能耕种,也无法另行流转,土地在闲置中持续贬值,双方的损失不断扩大。

第三重,对立之困。苗木公司主张苗木未到收获期,强制移除将造成巨大损失,数年投入将血本无归;镇政府则认为苗木移栽成本过高,无利用价值,坚持要求强制铲除。

一方要“活树”,一方要“净地”;一方怕损失,一方怕拖延,案件仿佛陷入了无解的循环。

法官的“泥腿子”功夫


“执行难,难在‘无钱可执’,更难在‘有物难处’。不能简单一铲了之。”强制铲除固然能在法律上快速结案,却会让苗木公司彻底破产,村民依旧拿不到流转费,土地也无法及时复耕,最终没有任何一方是赢家。

为此,执行团队带着诚意与责任,一头扎进了六百亩苗木基地。干警们一垄一垄实地勘察,一棵一棵细致核查,逐一摸清青木、果树的种类、数量及生长状况;同时主动邀请农业专家评估移栽成本,联络苗木商贩了解市场行情,将每一项资产信息、估价数据详细记录在笔记本上,完成了一次全面彻底的土地附着物“资产盘点”。

与此同时,法官多次登门,联合镇政府、村委会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没有坐在会议室里空谈法条,而是蹲在田埂上,和镇政府代表算土地闲置的经济账,和苗木公司负责人算破产止损的长远账,耐心释法明理,疏导对立情绪。

“强制铲除,你们公司将彻底出局,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土地再荒一年,村民利益谁来守护?”

一遍又一遍的释法明理,一轮又一轮的情绪疏导。渐渐地,双方从剑拔弩张,逐渐愿意坐下来倾听彼此的难处。

田畴复绿续写民生新篇

最初的设想是“分步腾退、集中移栽”,先将经济价值不大的变异果树占地先行腾退,把观赏木等价值较高的林木集中移栽,再寻找合适时机处置,可双方因顾虑移栽风险与销售难题,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执行团队并未气馁,结合双方核心诉求与实际情况,反复推敲后提出“苗木处置权移交+变价偿债”的新思路——

苗木公司无偿移交全部苗木、果树处置权给镇政府,由镇政府自行处置所有土地附着物,处置所得款项在扣除合理处置成本后,优先支付欠付农民工工资及案涉租金,若有盈余则返还苗木公司。方案兼顾了两头利益,苗木公司无须再承担移栽、销售的成本与风险,还能保留部分盈余可能;镇政府则能通过苗木变价回笼资金,及时向村民发放流转费,顺利收回土地。最终,双方顺利达成和解协议,郑重签字确认,迅速启动苗木处置工作。

这起案件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却用最接地气的执行方式,破解了土地腾退与财产处置的双重僵局。铁山法院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为指引,避免简单的“强制铲除”或“久拖不执”,而是以处置权换偿债空间、以柔性执行解多方难题,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守护了村民切身利益,盘活了闲置土地资源。

微风吹过600亩苗木,枝叶沙沙作响。那些曾被视作“累赘”的树木,正式转变为可变现的资产;这片“冻结”三年的土地,终于迎来了解封的春天。(来源:铁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