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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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翻山调解 乡邻积怨案结事了
“感谢检察官,不仅帮我解决了难题,还保住了几十年的乡邻情!”听证会后,李某(化名)接连向承办检察官郑重道谢。
春节前夕,李某回到老家祭祖,不慎引发火灾,烧毁了马某(化名)的部分林木。案发后,李某主动到派出所自首,并向马某致歉,承诺赔偿损失。但马某因林木受损心痛不已,提出的赔偿金额超出李某经济承受能力,双方协商陷入僵局,多次调解均无果。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但考虑到其系自首、犯罪情节较轻且自愿赔偿,加之李某与马某系乡邻,平日无矛盾,具备刑事和解基础,不宜简单一诉了之。依据刑事案件社会矛盾联合化解机制,承办检察官邀请控申部门干警介入调解。

为打破僵局,检察干警三次翻山深入案发现场,与双方面对面沟通。调解中,干警既释法明理,深刻指出李某的行为不是简单的过失,已经涉嫌犯罪,但考虑到具有自首、赔偿等情节,最终处理时会综合考量;也动之以情,劝说双方考虑多年邻里之情,共同化解矛盾。
最终,经过几轮调解,李某与马某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马某也出具了谅解书。该案得以成功办理,既化解了矛盾纠纷,也维系了乡邻和睦。(来源:铁山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