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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12/24

10:10

编辑:本站

检察机关从支持起诉到督促履行 让农民工能安“薪”过年

“工资收到了,一分不少!” 12月19日,身在四川老家的潘某某,看着手机银行短信提示中刚刚到账的15000元,第一时间拨通了阳新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的电话。这条到账信息,为他长达数月的讨薪之路画上了句号。

2024年夏季,潘某某经同乡介绍,远赴广东在阳新包工头朱某某手下担任工地管理员,双方口头约定劳务报酬总计2万元。然而工程结束后,潘某某仅收到5000元。此后,朱某某以“项目款未结”“甲方未付款”等多种理由,一再拖延支付剩余的15000元。这笔钱关乎孩子的学费与家庭日常开销,希望一次次落空,身处异乡的潘某某深感维权无门。

今年4月,潘某某通过法律援助宣传了解到,检察机关可以为农民工讨薪提供支持。抱着一线希望,他将微信聊天截图、施工记录卡等零散证据材料,提交至阳新县检察院。

办案检察官审查后认为,尽管缺乏正规书面合同,但现有证据已能清晰证明潘某某与朱某某之间存在劳务关系及欠薪事实。鉴于潘某某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欠缺且身处异地,诉讼能力较弱,阳新县检察院于5月7日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6月4日,在阳新县人民法院,检察官向朱某某严肃阐明拖欠劳动报酬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法官则从诉讼成本、个人信誉影响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劝导。最终,朱某某当庭与潘某某达成调解协议,承诺于今年7月30日前付清全部欠薪。

然而,付款期限已过,潘某某的账户仍未收到款项。

办案检察官了解情况后,主动联系潘某某,安抚其焦虑情绪;同时,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朱某某,明确地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的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影响工程承接等严重后果。在法律威严和检察机关的持续督促下,朱某某最终筹措资金,于12月19日将15000元工资全额支付给了潘某某。

“这下能过个踏实年了!”电话那头,潘某某的感谢朴实而真挚。

“对于农民工讨薪这类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我们不仅要依法支持其进入诉讼程序,更要在后续环节持续关注,协同各方力量,确保合法权益真正从纸上落到群众账上、暖到大家心上。”办案检察官表示。(来源:东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