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09/12
10:04
编辑:本站
美发店主遇车祸索赔11万,法院为何只判赔7万多?关键在这几点
在日常出行中,机动车交通事故时有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如何认定?赔偿又该如何确定?今天,让我们通过一起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案情回顾
2024年5月17日7时40分许,被告曹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下陆大道逆向行驶。当行驶至下陆大道有色公司路段时,与原告吴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鄂B1V48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迎面相撞。这一碰撞导致吴某驾驶的摩托车又与被告周某停放在该路段的车牌号为鄂B6RK85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原告吴某、被告曹某以及案外人晓承受伤,三车也不同程度受损。
事故发生后,吴某立即被送往黄石市第五医院救治,诊断为多处损伤,开放性手部损伤等。当天,其又前往武汉瑞祥中医骨科医院住院治疗,10天后出院。出院医嘱建议隔日伤口换药、术后固定拆除时间、复查时间,还特别强调要加强营养,全休3个月。此次事故,吴某的医疗费用合计26171.56元,曹某垫付了17000元,还垫付了前往武汉就医的交通费297.86元。
黄石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下陆大队认定,曹某负主要责任,吴某负次要责任,周某、晓承无责任。后来,经黄冈博林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吴某所受损伤不构成伤残,但后续需要康复治疗,建议费用据实结算,同时评定其伤后误工期限为120日,护理期限为45日,营养期限为60日。吴某经营着一家美发廊,因这次事故,不仅身体受伤,生意也受到影响。在与曹某沟通赔偿事宜无果后,吴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曹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110999元,并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争议焦点
1. 事故损失如何准确认定:吴某主张的各项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财产损失等,是否合理,有哪些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调整?
2. 各被告赔偿责任怎样划分:曹某驾驶的摩托车未投保交强险,周某驾驶的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在这种情况下,各方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裁判
1. 关于事故损失的认定:法院经审理,对吴某主张的医疗费26171.56元、护理费6205元、鉴定费3000元,因有充分证据佐证,予以确认。住院伙食补助费按100元/天,计算10天为1000元;营养费按30元/天,计算60天为1800元。考虑到吴某经营美发廊,收入水平高于居民服务业标准,法院参照居民服务业标准上浮50%,确认误工费为24823.72元。酌定交通费为1500元 。对于吴某主张的修车费用7321元,因有维修结算单等证据,法院予以支持。综上,吴某各项损失合计71821.28元。
2. 关于各被告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事故认定书,曹某承担70%责任,吴某承担30%责任,周某无责任。因曹某未投保交强险,周某车辆在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所以,先由人民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赔付19900元。曹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34528.72元,超出交强险部分由吴某和曹某按责任比例分担。最终,人民保险公司赔付19900元,曹某赔付46703.51元,扣除已垫付的费用,曹某实际需支付29405.65元 。
法官说法
1. 误工费认定有讲究:在认定误工费时,若受害人无法提供个人误工损失的直接证据,但能证明其收入水平高于相关行业标准,法院会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参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合理调整。就像本案中的吴某,虽无法直接证明个人误工损失,但美发廊的经营流水反映出其收入状况,法院据此作出公平认定。
2. 交强险投保不可忽视:二轮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按规定应投保交强险。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投保义务人需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这不仅是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的保障。
这起案件提醒我们,在道路行驶中,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是避免事故的关键。同时,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在事故发生后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也十分重要。希望大家能从这个案例中汲取经验,平安出行,依法行事。(来源:下陆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