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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05/09

03:18

编辑:本站

一人分饰三角 上演连环诈骗“剧本杀”



做出口贸易的大老板、恨铁不成钢的富豪爸爸、派出所民警......家住阳新的00后汪某某一人分饰多角,费尽心思只为骗钱,然而,最终等待他的是一副冰凉的“银手镯”以及多年铁窗生涯。2025年3月15日,经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汪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汪某某肄业后便“无所事事”,最大的爱好就是跟着兄弟伙们一起“潇洒”。2023年11月底,汪某某让商贩姜某送一些槟榔上门,并要求“记账”。半小时后,汪某某以资金周转的名义向姜某借钱,称会与之前的槟榔钱款一起归还。因汪某某自称是家里做工程的“富二代”,且自己还在经营出口贸易,姜某未多想便向汪某某转账900元。而后,汪某某以资金周转、银行卡出问题需要解封等理由,陆续向姜某借款几十万元。

2024年初,因借给汪某某的钱“有去无回”,姜某一直催着汪某某还款。1月中旬,姜某加上自称是汪某某“父亲”的微信。汪某某“父亲”告知姜某,汪某某因打架被派出所抓了,一大笔现金被扣押,需要支付医药费和罚款保证金,才能解封。聊天中,汪某某“父亲”以长辈的姿态百般批评儿子,并保证会将儿子的钱归还给姜某。为了拿到前期借给汪某某的钱款,姜某向汪某某“父亲”多次转款。

同年3月,一个自称是“民警”的加上姜某微信,称汪某某有58.5万元现金扣押在派出所,需要先交5.8万元,解封后才能取走,同时,汪某某本人需要“打点”才能出来。想着汪某某还钱的前提是其本人需要从派出所出来,而且被扣押的50多万解封后也能归还之前的欠款,姜某又向“民警”转账几万元。

因汪某某以各种理由迟迟不肯归还借款,2024年5月20日,屡次被骗的姜某向公安机关报警。第二天,犯罪嫌疑人汪某某被刑事拘留。

该案于2024年8月27日移送阳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查,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汪某某虚构其有50多万元现金扣押在派出所、银行卡被冻结需要解冻等事实,冒充其父亲、民警等身份,骗取姜某等人的财物共计112万余元。截至案发,所骗钱款均被汪某某个人挥霍及支付赌资。

根据查明的事实,该院认为,汪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2024年9月27日,阳新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汪某某提起公诉。2025年3月15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汪某某做出上述判决。(来源:阳新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