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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07/04

11:00

编辑:本站

用金包银首饰冒充纯金首饰诈骗 一男子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2日,由大冶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熊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案件中的被告人熊某某用金包银首饰冒充纯金首饰,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2022年12月的一天,无固定职业的熊某某因赌博输了钱,急需搞点钱还账,这时,他的朋友雷某(另案处理)说他有一根项链可以拿到寄售行“活当”换钱用,以每克170元支付费用。随后,熊某某就将这条60克左右的项链拿到寄售行换了22600元钱,除了给雷某10000元钱外,剩下的钱全部被熊某某赌博输掉。

所谓“活当”,就是不能破坏典当物品,对方在限定的时间内还要赎回。过了赎当期限很久了,寄售行老板一直无法联系到熊某某,决定切割这些首饰以查看其真实成分。结果发现,这些首饰的内部全为银质,并非熊某某所声称的足金。至此,典当行老板意识到被骗而报警。

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在3个月时间内,熊某某先后9次以每克170元的价格从雷某处拿项链,分别到大冶、黄石和武汉等地寄售行以“活当”的方式换钱,涉案金额16.42万元,经相关机构鉴定,其所典当的项链均为银合金项链,每克仅价值10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熊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亲属已经代为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宜,法院予以采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来源:东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