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11/08
04:35
编辑:本站
一份司法建议助力打击欺诈骗保
骗取医保基金,不仅构成行政违法,还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近日,西塞山区法院在审理何某丽诉西塞山区某宾馆、黄某明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中,发现何某丽存在隐瞒事实、编造受伤过程骗取医保基金的情形。
2022年4月13日,何某丽在西塞山区某宾馆施工过程中,从高处坠落受伤,在浠水县骨科医院住院期间虚构受伤原因及经过,故意隐瞒其受伤存在第三方责任的情形,为此获得医保基金报销1.37万余元。其后,何某丽又向西塞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宾馆及黄某明赔付医疗费等各项损失。经法院审理,认定何某丽受伤系因劳务关系造成的损害,应由原、被告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不属于基本医保报销范畴。
法院认为,何某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以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给医保基金造成损失。
为进一步推进加强医疗保险理赔业务系统管控,严厉打击医疗领域欺诈骗保行为,西塞山区法院及时向浠水县医疗保障局发出司法建议,建议依法追回何某丽违规报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加强对涉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医院及相关机构的管理,严格对医疗保险报销进行审核,避免骗保等情形发生,确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发挥最大的功能;加大对城乡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浠水县医疗保障局收到该院《司法建议书》后,组织执法人员对上述违法行为展开调查,要求何某丽退回全部违法金额,对其处以违法金额两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移交浠水县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侦查,依法追究相关人的刑事责任。
法官提醒,在医保报销中,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算范围。行为人虚构事实骗取医疗保险基金,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安全运行,将受到行政处罚;金额较大,达到刑法规定标准构成诈骗罪,将会受到刑事处罚。医疗保障局应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保障基金安全,促进基金有效使用。(来源:东楚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