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12/23
10:27
编辑:本站
黄石又一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近日,大冶法院报送的《某辣椒产业协会与某土菜馆等6家餐饮店侵害商标权纠纷调解案》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2025年来,大冶法院已有3篇案例成功入库!


某辣椒产业协会与某土菜馆等6家餐饮店侵害商标权纠纷调解案
——示范调解+调后普法”批量化解商标权侵权纠纷
关键词
民事 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侵权行为认定 赔偿金额 人民调解 示范调解
基本案情
某辣椒产业协会申请并注册成为”XXX辣椒及图”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商标权利人,该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13年1月21日至2023年1月20 日,经续展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23年1月21日至2033年1月20日。2025年6月,“XXX辣椒”进入休市期后,某辣椒产业协会发现某土菜馆等6家餐饮店在菜单上使用“XXX辣椒”字样的菜品,以非“XXX辣椒”假冒“XXX辣椒”进行销售,认为其构成商标侵权,遂分别将6家餐饮店诉至法院,要求各餐饮店立即停止侵犯某辣椒产业协会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
处理方式方法
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经征得当事人同意,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基于对纠纷性质专业化的评估,将6起纠纷委托知识产权纠纷专职调解员开展先行调解工作。
一是厘清关系,确定批量纠纷调解方案。调解员认真查阅证据材料,确认某辣椒协会对“XXX 辣椒及图”商标专用权尚在有效期,而 6 家餐饮店未经授权在菜单中确实使用了 “XXX辣椒”字样和图片,构成了商标侵权。通过分析争议焦点,找出问题症结,初步拟定了详细且针对性强的“示范调解、批量化解”调解方案。
二是重点突破,情理法结合释明侵权性质。考虑到某辣椒产业协会在外地,当场沟通不便,调解员决定通过电话沟通、远程视频等“背对背”+“面对面”方式开展调解。先挑选出其中一个地区连锁、有一定知名度的某土菜馆作为突破口,进行电话沟通,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性质进行释明。起初,某土菜馆认为只是在菜单上使用了“XXX辣椒”名称来包装菜品,不理解为何会侵犯商标权,更不同意某辣椒产 业协会提出的赔偿请求。调解员耐心地向某土菜馆讲解商标权的法律范畴,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晦涩的法理与日常生活中的情理相结合,让某土菜馆明白其行为在法律层面的不当之处和现实中对某辣椒产业协会造成的不利影响。某土菜馆终于对侵权行为性质有了清晰认知,同意停止侵权并协商赔偿事宜。
三是深挖诉求,远程视频协商赔偿金额。调解员深入了解某辣椒产业协会的真实诉求,从某土菜馆经营不易、初犯且主观恶意较小等多角度与某辣椒产业协会沟通,希望某辣椒产业协会能体谅某土菜馆的无心之失,降低对赔偿金额心理预期。在一次次的沟通中,调解员以真诚和专业逐渐打动了双方,双方态度有所缓和,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考虑到双方距离较远、现场调解困难的情形,调解员精心组织双方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开展线上的“面对面”调解。视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运用娴熟的调解技巧,安抚双方情绪,细数调解对双方有利之处,力劝双方换位思考,以便日后继续合作,共同追求更加长远利益,再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调解、判决案例,在确认侵权事实的基础上详细阐释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不断协商调整赔偿的数额,为双方寻找到一个都能接受的平衡点。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一案成功调解的示范作用下,其余 5 家餐饮店也先后以相 同方案与某辣椒产业协会达成和解。
四是调后普法,根源预防侵权纠纷。调解员深挖引发该纠纷的根本原因,认为引发该案件的起因是经营者对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的匮乏。为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主动帮助经营者查看菜单,细致讲解知识产权侵权情形及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商家的经营实际,预设经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通过调后普法提升经营者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此类纠纷再次发生。
处理结果
某辣椒产业协会与6家土菜馆分别达成调解协议:土菜馆立即停止销售侵权菜品并保证今后不再有侵权行为,赔偿某辣椒产业协会经济损失和维权合理费用共5000 元。6家土菜馆当场履行,共计支付赔偿款3万元。
解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56条、第57条、第60条、第6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76条、第78条
解纷要旨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不仅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更关乎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导向。实践中,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未能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本案中,法院委托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员开展调解,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阐明法理、事理和情理,让当事人真正理解解纷依据和法律价值导向。同时,针对系列纠纷,先择一案调解作为突破口,再以示范案件调解方案为参照,为系列纠纷处理提供指引,促使同类纠纷实现批量化解。调解成功后,从源头治理出发,对经营者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工作,不仅解决个案纠纷,还提高了当事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源头预防类似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推荐部门
大冶市人民法院
化解单位(调解组织)
大冶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
商事纠纷共享法庭高新区 服务站
(来源:黄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