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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10/14

02:51

编辑:本站

“执破融合”破解“执行梗阻”,实现小微企业有序退出

近日,西塞山区法院成功运用执破融合程序,高效审理某钢制品公司破产清算案,宣告终结破产程序,成功让一家小微“僵尸”企业快速有序退出市场,终局性化解执行积案14件,清理债务6534万余元。

该“执转破”案件的破产对象是一家金属制品加工企业,成立于2011年6月23日。该企业在筹建期间因资金链断裂,未能真正投入生产,企业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最终因无法清偿债务,被债权人纷纷诉至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2022年10月,西塞山区法院共受理涉该企业执行案件14件,执行标的达5450万元。被执行企业仅存部分生产设备因种种原因无法处置,又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区法院执行局遂启动“执转破”衔接机制,在债权人的申请下,黄石中院裁定受理破产案件并指定西塞山区法院审理。


科技赋能,实现信息共享降本提效

进入破产程序后,区法院迅速行动, 及时指定破产管理人。充分利用“执破融合”机制的优势,打破立案、审判、执行、破产系统之间信息壁垒,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通。充分发挥执行财产查控优势,利用数字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财产查询结果、财产评估结果“一键”导入破产程序,共享破产企业及其股东财产状况,减少不同部门就同一事项的重复劳动,节约相关主体参与破产程序成本,有力提升“执破融合”效率。


司法强制,保障接管工作顺利进行

指定管理人后,西塞山区法院向破产企业依法送达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和接管告知书等,明确告知接管内容、期限和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管理人在接管初期,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对破产程序仍有较大抵触情绪,拒不配合管理人接管。区法院在接到管理人履职情况报告后,一方面向该企业相关人员进一步释法明理,一方面实施破产程序中的司法强制措施,责令相关人员立即移交印章、账册等,进行强制交付,有力保障接管移交工作顺利进行,为破产程序的有序推进扫清障碍。


积极研判,处置资产实现利益最大化

作为一家未正式投产的小微企业,破产债务人仅有部分非标生产设备作为破产财产,因长期闲置年久失修,且固定安装在厂房之内,与厂房已合为一体。若简单拆除则只能作为废品处置,不利于破产财产利益最大化,且处置成本过高。区法院破产审判团队在听取管理人相关工作报告后,针对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研判,认为引导厂房产权人购得该批设备能够促成双方利益最大化。明确财产处置方向后,破产审判团队积极指导、支持管理人进行财产处置工作。经管理人多轮沟通,厂房产权人有意出资购买该批生产设备,区法院及时督促管理人挂网拍卖。经多轮出价,成功以合理价格处置该批设备,实现破产财产利益最大化,为破产财产分配打下坚实的基础。


主动作为,追缴股东出资提高清偿率

管理人在履职尽调过程中发现破产企业股东存在出资到不位的情况,债权人因出于诉讼成本、股东无清偿能力等原因,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放弃提起诉讼追缴股东出资责任。但区法院并未因债权人放弃而袖手旁观,放任自流,而是深度挖掘执破融合制度优势,在另案执行该小微企业某股东财产一案分配执行款项过程中,区法院执行局主动作为,积极做另案申请执行人的工作,取得另案申请执行人的支持和理解,将部分待分配款项作为追缴出资款划入管理人帐户,极大提高了破产案件受偿率,有效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西塞山区法院将深入开展执破融合工作,推进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企业引入破产程序,让执行不能的“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同时帮助尚有挽救空间的企业通过破产重整解决债务,充分释放市场活力,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来源:西塞山区人民法院)